恭喜!個稅新規來了,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國稅總局為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支持穩就業、保就業、促消費,又送實惠! 固定從一處取薪且年收入≤6萬元的人,單位不預扣你的個稅了!這是怎么回事呢?新個稅法后,有的固定從一處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萬元的個人,雖然全年算賬不用繳稅,但因其各月間收入波動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在年度中間的某些月份,單位給他預扣預繳了稅款,年度終了后仍然需要申請退稅。
為什么要出臺《公告》?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后,為盡可能使大多數納稅人在預扣預繳環節就精準預繳稅款、提前享受改革紅利,參考國際通行做法,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這樣大部分僅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預繳稅款與全年應納稅款一致,次年就不用再進行匯算清繳,辦稅負擔得以有效減輕。從新稅制實施首年情況看,這一預扣預繳制度安排發揮了積極有效作用,相當部分納稅人預繳階段即充分享受改革紅利并且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統籌考慮納稅人預扣預繳階段稅收負擔和財政收入穩定性。出臺了《公告》,這也有助于更好地支持穩就業、保就業、促消費,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公告》優化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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